都知道得利斯被1000万股的大宗交易搞死了,今天发了公告说符合规定,但是我查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五条受让方是需要锁定6个月,请教各位深交所这个细则还有效吗?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stock/general/supervise/t20170531_565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