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披露近年发生的一起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犯罪嫌疑人和上市企业高管相互勾结,操纵股价

2015年初,某上市公司大股东何某某、麦某某为了高位清仓出售全部股权,由所谓控盘能力很强的“牛散”黄某某、文某某等人,以不低于人民币38亿元的总价分步溢价收购。双方并作了分工:大股东配合“牛散”控制上市公司发布“定向增发”“高送转”等利好公告以拉升股价;同时,“牛散”通过其控制的账户在二级市场连续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