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电子”或“公司”)股东石旭刚与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石旭刚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23,921,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以下简称“新增委托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独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