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