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逃避自由

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一句话,人很多时候为了逃避难以忍受的痛苦,会无意识的把自己的权力让渡给其他的主体,这个主体可以是一个人、一个群体、一个组织、或是信仰。在这样一个关系中人可以找到自洽的不去面对痛苦的理由,跟这样关系融为一体可以让自己免受很多责任,交出了自己的权力也免受了痛苦。这个过程的发生大多是无意识的,一种趋于生物趋利避害的本能。一个人,找不到生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