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转债的新规
最小变动单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涨幅比例为57.3%、跌幅比例为43.3%
上市次日涨跌幅限制;上市次日起,设置20%涨跌幅价格限制
申报数量;可转债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买入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元面额或者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亿元面额;卖出可转债时,余额不足1000元面额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申报价格范围;申报价格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