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关于暂免收取部分2023年度费用的通知。一、免收沪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2023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二、免收2023年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经手费。三、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将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3万元,计费期间、减免政策和计算方式保持不变。



原文件

关于暂免收取部分2023年度费用的通知

上证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