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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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下面是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下面是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