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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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大盘,趋势不明,多看少动。
一个朋友与开发商打官司,约定交房条件是:达到五方验收,并出示《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官司却输了。法院判的理由是:协议书约定是出示《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否有备案部门盖章协议书并未约定,达到了交房条件,就该收房。
唉,不盖章的备案表也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