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当事人
甲方: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深圳市南午北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乙方为上市公司股东,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共计 2.33 亿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标的股份目前已全部质押给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
3、股份转让价款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为乙方将所持标的股份一次性以每股人民币9.69 元的价格(总价人民币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