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2018年底完成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国土资发[2016]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以下简称“中发〔2015〕33号文件”)精神,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现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