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新政下的上市公司配套解决方案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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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三方面新的规定
1、限制定增 规模
新规要求: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2、限制定增周期
新规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增发 、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3、募集资金用途限制
新规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
1、限制定增 规模
新规要求: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2、限制定增周期
新规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增发 、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3、募集资金用途限制
新规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