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8日、12月9日、12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因公司需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