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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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名单的公示
依据《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管理办法》(旅办发﹝2017﹞41号)规定,在各地自愿申报和各省区市旅游委(局)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委员会书面审核、遴选陈述二轮评审,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国家旅游局拟认定浙江丽水市等为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
依据《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管理办法》(旅办发﹝2017﹞41号)规定,在各地自愿申报和各省区市旅游委(局)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委员会书面审核、遴选陈述二轮评审,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国家旅游局拟认定浙江丽水市等为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