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据了解,此次普查对象为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对象包括五大污染源
此次普查对象包括五大污染源,其中,工业污染源领域的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