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没做逆回购了,今天券商通知新规下计息方式改变,比如长假前今天是倒数第二个交易日,以 204001 为例交易后可享受十天的利息,而明天无论交易几天的逆回购长假期间的则没有收益。这到底是怎么计息和占款的,问题如下:(1)利息从哪天开始算,哪天止。(2)占款哪天开始,哪天可以解放买卖股票?

最后吐槽下官方媒体的文案,为啥通稿写的都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