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0 11:15:34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 10月20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取消“跨省发电、供电计划和省级发电、供电计划备案核准”行政审批后,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一、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保障无议价能力的公益性发用电和清洁能源上网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