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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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
动力电池回收已刻不容缓,截至今年6月底,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199万辆。行业专家
动力电池回收已刻不容缓,截至今年6月底,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199万辆。行业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