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8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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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