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正式印发了《西北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流配送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表示,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民用无人机可以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航。
西北局辖区使用无人机开展货物运输配送的经营性飞行活动,且适用于相应飞行活动的监管管理。
这意味着,起飞重量不大于150千克的物流无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