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驻地为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中国第一座农民城”的龙港,2018年10月9日,龙港镇入选2018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第17位。近年来关于其撤镇改市的消息一直备受关注,“推动龙港撤镇设市”还被写入了2019年《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