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2019年7月30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2020年4月17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