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00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有效防范风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系统风险及客户适合度评估不足风险日益突出,市场需要进一步规范,银监会将研究制定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此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