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深交易所8月28日《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规定,
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相关股东都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是不是意味着大股东在10月份公布季期期间根本就不能增持股份了啊,
那增持概念还怎么炒啊,不跌飞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