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社保基金炒股所得不征税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 14:55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日发布《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称,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该通知同时指出,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