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澄清:股票发行改由交易所核准系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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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澄清:股票发行改由交易所核准系误读
针对有媒体在报道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修订草案)》时,将“股票上市”与“股票发行”混为一谈,做出股票发行申请将改由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的不实报道,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8日作出澄清。
股票上市申请由交易所审核,是由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设定的,而并非《修订草案》中新的改革措施。原《证券法》第四十条
针对有媒体在报道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修订草案)》时,将“股票上市”与“股票发行”混为一谈,做出股票发行申请将改由交易所直接核准或决定的不实报道,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8日作出澄清。
股票上市申请由交易所审核,是由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设定的,而并非《修订草案》中新的改革措施。原《证券法》第四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