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城市分类

第一级: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大于1600亿且市区人口大于200万的城市
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深圳、香港、澳门、重庆、成都、西安(18个)

第二级: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省会、苏锡二市
石家庄、长春、呼和浩特、太原、郑州、合肥、无锡、苏州、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