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拿地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土地出让价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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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拿地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土地出让价50%
2009年 12月 18日 星期五 08:00 B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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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上海12月18日电---中国财政部等五部委周四稍晚发布通知,明确土地受让人拿地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并明确开发商拿地後,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刊登在财政部网站的新闻稿
2009年 12月 18日 星期五 08:00 B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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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上海12月18日电---中国财政部等五部委周四稍晚发布通知,明确土地受让人拿地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并明确开发商拿地後,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刊登在财政部网站的新闻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