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没有达到股改时的业绩承诺,大股东履行诺言解囊掏钱补足差额,这块“补丁”能不能计入上市公司利润?答案是否定的。年报披露渐入高峰期,管理层对这类具有普遍性的会计问题给出了明确答复。

  深交所日前以“上市公司2008年报工作中应注意的会计问题”为题发文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的由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原非流通股股东根据股改承诺为补足当期利润而支付的现金,应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所有者权益。这就意味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