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我这枝笔来,想写点我三十多年所过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过往的故事排好队,一起等我左脚朝前跨出半步,踩出一串的音符,索拉多拉拉索拉拉索米——唱……
那时我二十七岁,我在北京郊区一处著名的温泉宾馆里遇到个女的,她三十岁上下,梳着一个干净利落的抓髻,穿着PRADA的长裙,挎着香奈尔小包。当时在电梯上,我觉得她很面熟,我对她说“宋琦,我们好久不见”。她认真地从墨镜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