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工信部原材料司了解到,工信部正在加紧制定《镁行业准入条件》,已经完成的征求意见稿不但在规模、技术、排放等方面设立了准入指标,还明确鼓励“鼓励大中型优势镁冶炼企业并购小型镁厂”。

  工信部将要求,现有镁冶炼企业生产能力准入规模应不低于1.5万吨/年;改造、扩建镁冶炼项目,生产能力应不低于2万吨/年;新建镁及镁合金项目,生产能力应不低于5万吨/年。鼓励大中型优势镁冶炼企业并购小型镁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