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住建委26日透露,从当天起,北京开始实行大幅提高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新政策,由此前的1%至2%提高到2%至5%。
  对于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仍按预征率1%至2%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