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 长春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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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住房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计算)控制在5.8以内(新华社称,这是迄今为止国内首个与房价收入比挂钩的房价调控目标。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在4-6之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砖混结构)2800元/平方米,(框架结构)3000元/平方米。新建住房价格包括以下几项:1.征收成本850元/平方米;2.建筑成本(砖混结构)980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