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欧盟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什么样的国家可以承认其市场经济地位。

美国商业部所指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是指 不按市场成本和价格规律 进行运作的国家。

对市场经济有六个法定要求[19U.S.C—1677(18)]或说具体标准:

一 货币的可兑换程度;
二 劳资双方进行工资谈判的自由程度;
三 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自由程度;
四 政府对生产方式的所有和控制程度;
五 政府对资源分配、企业的产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