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现有的梯度电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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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以省(区、市)为单位,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7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即每月用电量110度以下,维持现有电价,今后三年不变;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即月用电量110度至210度,超出110度的部分,每度电上涨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即月用电量超过210度,超出部分岂不阶段每度电涨不低于0.20元。
方案二:以省(区、市)为单位
方案二:以省(区、市)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