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11月18日消息
国办发〔20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
证监会 公安部 监察部 国资委 预防腐败局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