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00338重组方案中的利润补偿原则怎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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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自重组预案报告中:
四、本次交易后的利润预测补偿原则性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拟购买资产采用收益法进
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重组方应当对拟购买资产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承诺并
作出可行的补偿安排。根据西藏珠峰、塔城国际和中环技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相应补偿原则如下:
1、塔城国际和中环技作为承诺方对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塔中矿业 100%
股权的评估报
四、本次交易后的利润预测补偿原则性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拟购买资产采用收益法进
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重组方应当对拟购买资产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承诺并
作出可行的补偿安排。根据西藏珠峰、塔城国际和中环技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相应补偿原则如下:
1、塔城国际和中环技作为承诺方对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塔中矿业 100%
股权的评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