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南频道长沙8月4日电(记者谭剑)8月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1年4月25日发生在长沙市区的一起恶性驾车撞人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成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25日10时许,李成刚驾车运送混凝土至长沙市恒大雅苑建筑工地,在卸货过程中,李成刚因倒车不慎压坏工地一台斗车,与工地工人发生争执,其驾驶的牌照为湘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