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还是完善好制度,证券服务机构制定好规则就行了。。。毕竟是买者自负
这么久了新股发行泡沫屡禁不止,怎么不从制度上找找原因呢?连个退市制度搞了这么多年。。。光警示投资者有用吗?这么迫不及待地给自己免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