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莆田众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3000

万元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占总股本的20%,为第一大股东,并授权管理层执行相关投

资事宜。【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

司2011-44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