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交割单后请帮我出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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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同学夫妻俩都在三线城里的税务机关工作,最近想把自己的一套住房和亲戚的一套门面房给工行作抵押贷款300万(两处房评估约600万)开一投资公司,专门做银行的城投汇票贴息等业务,银行方面的关系他们都已搞定,就是银行要求贷款主体不能是个人,因此他们找我(我开了一个体公司银行内有一定的资金流水符合贷款要求)做贷款主体,我没这方面的经验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帮这个忙我应承担哪些风险和法律责任或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