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乐民先生于2011年12月19日通过深交所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107万股,该减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事项,具体减持情况见公司公告2011-023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电信服务行业要闻简评:乘虚假利好减持所谓手机互联网概念股;增值业务竞争加剧
研究机构:中金公司 分析师: 陈昊飞 撰写日期: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