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的、呆板的停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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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想全仓一股,但动不动就停牌让人恶心!停个几个月甚至几年是常有的事。碰上就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所谓重大事项对一般股民就是个屁!为什么不能以最后收盘价固定撮合交易,哪怕就早盘撮合。非要停止交易来显示“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