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一直坚持以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为避免公众产
生的误解,董事长王忠军已于 2013 年 9 月 3 日向董事会提出修改《投资合作协
议》相关内容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弘立星恒同意用浙江华谊支付的股权转
让款人民币 1.52 亿元,在款项支付至指定监管帐户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从二级
市场上购买“华谊兄弟股票”,而不再指定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和王忠磊
持有的“华谊兄弟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