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境外媒体报道,正在谋求IPO的阿里巴巴近日正在和香港证券交易所洽谈采取特殊的“合伙人”方案。根据该方案,合伙人将有权提名过半数董事。

由于这一方案非常少见,引起了广泛关注,但国内绝大多数媒体报道都没有说清楚基本概念,甚至有一些误导。

此合伙非彼合伙

阿里巴巴希望采取的“合伙人”方案,和中国大陆、香港或开曼群岛的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制完全不是一个概念,而是在章程中设置的提名董事人选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