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现将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行情 专区)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请遵照执行。

光伏企业果断触底反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