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证监会建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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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也已二十个寒秋了,按理说应当成熟了,为什么总是牛短熊长?重融资轻投资是个极重要的原因。如果在制度上作这样的安排会如何?一,大股东不得在首发和増发价格以下减持。二,低于首发或増发价格的公司不得再在巿场融资。三,低于首发或増发价格30%时,大股东和保荐人有义务増持。各位股友,各位投资者,让我们一起呼吁,改变证券巿场畸形的制度安排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