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主权基金等QFII额度可突破10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周五晚间公布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09年第1号)作出修改,其中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
  事实上,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QFII额度的审批即已加速。11月份外汇局分别审批了24.75亿美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3.5亿美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