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价格双轨制正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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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指导意见》提出,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发改委将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
在供需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将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指导意见》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地方政府不得干预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同时加快健全区域煤炭市场,逐步培育和建立全国煤炭交易市场。
煤炭
在供需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将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指导意见》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地方政府不得干预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同时加快健全区域煤炭市场,逐步培育和建立全国煤炭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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