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一号文件提到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实际就是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专业大户一般是指,承包的土地达到一定规模,少说也得有几十亩地,而且种地要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家庭农场就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的一种经营形式,它要求家庭成员要作为主要劳动力,租地的期限比较长,农业机械装备还要达到一定的水平。农民合作社则是农民自愿联合组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的主要特点是吸收入社农民,进行规模经营。
过去,